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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 发布时间:2020-10-23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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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罕台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过近一年的运行,罕台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一、扩大管理权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依法精准赋权。按照“依法行政、权责一致、能放尽放”的原则,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依据,梳理确定了由东胜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多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罕台镇实施,扩大了罕台镇的管理权限。目前,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已完成38项权力事项的承接,有效提升了政府履职能力。二是有效精准承接。为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区镇两级建立了协调指导、评估督查、情况互通、人员培训等工作机制,涉及权力下放的部门与罕台镇拟定赋权交接清单,对下放的管理权限逐一梳理确认,明确下放方式、下放程序和承接方式,确保下放权限有效承接。在向罕台镇下放权限的同时,积极厘清区级部门与罕台镇权责边界,建立健全罕台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三单”动态管理制度,从办事依据、办理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 

  二、完善组织机构,提高政府运行效能。一是优化管理体制。按照扁平化、高效能原则,综合设置“两办四局三中心”,形成以政务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等窗口机构为前台,以承担决策、监督的其他机构为后台的“前台+后台”基层管理体制。推进无差异化一窗受理,努力实现“进一个门、到一个窗、盖一个章”。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强化镇党委的领导核心和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成立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3个,推动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和党员“全员全时全面”联系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创新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思路和模式创新。三是推进人员下沉。优先保障经济发达镇用编进人需求,重新核定罕台镇行政和事业编制,通过公务员考录、选调优秀大学生、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方式,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根据职责调整、权限下放等情况,将动检、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技术人员划转罕台镇,同步推进司法、市场监管等派驻机构人员下沉,实行双重管理,接受罕台镇统一指挥协调,进一步增强罕台镇监管执法力量。 

  三、优化体制机制,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基层干部待遇政策,干部年度考核测评优秀比例提高到20%。拓宽干部晋升渠道,推进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效激发了干部内生动力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创新财政管理。探索建立财政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镇级财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培植财源、协税护税、增收节支的主动性。三是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利用中央和自治区、市级资金,强化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财政保障。 

撰稿:张海银   朱铁良
责编:何静静
审核:索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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